《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明确工程总承包应当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包括市政工程,下同)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在广州地区(含市属县,下同)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不论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修缮工程是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土建、项目更新改造、设备保养、维修、更换、装饰、装修、加固等施工作业,以恢复、改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修缮工程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电气
修缮工程 #装修工程 #工程时间 #工程费用 #工程量 #工程人员 #材料需求
房屋维修:房屋维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一定的科学管理程序和制度及一定的维修技术管理要求,对企业所经营管理的房产进行日常维护修缮管理。它包括房屋日常质量安全检查的质量管理、房屋维修的施工管理和帮帮快修房屋维修的行政
施工顺序不同:修造工程通常是在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之后进行,而装修工程则是在修造工程之后进行。特点不同:修造工程强调建筑物的安全、稳定和承载能力,注重质量和工艺,但对于建筑空间的美化和舒适性等方面的考虑相对较少
房屋建筑修缮工程是什么 建筑修缮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区别
定额是指从总体的生产工作过程来考查,规定出社会平均必需的消耗数量标准,这种标准就称为定额。在社会生产中,为了生产某一合格产品或完成某一工作成果,都要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从个别的生产过程来考查,这种消耗
每小时5.75元。《房屋修理工作预算定额》规定,定额工时在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的,按实计收,修缮人工费,从每小时5元调整为5.75元。
修缮定额包含:土建工程,二次装修,安装工程。要套修缮定额首先土建工程要是改建或添建项目(添建工程300平米以下,此平米数为成活后面积,同一修缮面多道工序不重复记取),装饰请参考土建,安装修缮定额中包括水,卫,采暖
修缮定额:一般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维修时发生费用的计价标准,这个标准各个省都不一样。修缮定额的具体适用范围,见各个省修缮定额的使用说明。
修缮定额是什么
《修缮定额》共分三册约900页,包括: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适用于水、电、通风空调等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修补、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河北市市政工程在以下情况下执行修缮定额适用范围:1、市政设施维修:市政设施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因损坏或老化需要进行维修时,可以执行修缮定额,以规范维修工作和控制成本。2、建筑物修缮:市政建筑
该定额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房屋修缮工程。该定额规则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基本规定,包括适用范围、定额编制原则、定额使用方法等。2、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表,
法律分析: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工程分册适用范围: 1、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拆除、整修、改建等修缮工程。 2.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 3.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法律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
修缮定额适用范围
修缮定额:一般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维修时发生费用的计价标准,这个标准各个省都不一样。 修缮定额的具体适用范围,见各个省修缮定额的使用说明。这是两种不同定额,装饰定额是新建工程,修缮定额包含:土建工程,二次装修,安装工程,要套修缮定额首先土建工程要是改建或添建项目(添建工程300平米以下,此平米数为成活后面积,同一修缮面多道工序不重复记取)。 装饰请参考土建,安装修缮定额中包括水,卫,采暖,通风,电气等整体维修更换和局部维修更换,修缮定额的编制考虑现场修缮过程中出现的人工降效和材料损耗,与建筑定额相比相同项修缮定额人工含量更高,材料按1.01的系数记取。 扩展资料: 定额表现形式主要有:以时间表示的工时定额,即规定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需消耗的时间;以产量表示的产量定额,即在单位时间内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以看管机器设备的数量表示的看管定额。 即在单位时间内一个工人或一组工人同时看管机器设备的台数;以服务量表示的服务定额,即规定在单位时间内应完成服务项目的数量,为了适应生产上的需要,劳动定额可以根据不同的生产特点和条件,采取不同的形式。 定额的特性,是由定额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定额的特性有以下四个方面:定额的法令性:建筑工程定额是由国家或其授权机关组织和编制和颁发的一种法令性指标,再执行范围之内,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未经原制定单位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其内容和水平。 定额的群众性:定额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它的制定通常采用工人、技术人员、专职定额人员三结合的方式,使拟定的定额能从实际出发,反映建筑安装下人的实际水平,并保持一定的先进性,定额的执行要依靠广大群众的生产实践活动才能完成。 定额的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性一般保持在5~10年之间;定额的针对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
修缮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区别如下:\x0d\x0a\x0d\x0a1、定义不一样:\x0d\x0a修缮是楼房中存在需要局部的施工。修缮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对一个房间或整幢楼内的局部施工。装修工程是指房屋建筑施工中包括抹灰、油漆、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和花饰等工艺的工程,它是房屋建筑施工的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其具体内容包括内外墙面和顶棚的的抹灰,内外墙饰面和镶面、楼地面的饰面、房屋立面花饰的安装、门窗等木制品和金属品的油漆刷浆等。\x0d\x0a2、工程所需时间不一样:\x0d\x0a修缮工程是针对局部损坏、破损的地方进行修缮和修补、所用时间较短、一般几天或者一周时间就能维修完,装修工程是业主和装修公司签订付款合同以后,开始装修到装修完验收的整个过程,一般所用时间周期较长,如果业主验收不合格,装修工程还得重新改造,那么想要的装修时间还会增加,直到业主满意为止;\x0d\x0a3、工程所需费用不一样:\x0d\x0a修缮工程是针对局部小面积的维修,一般维修费用很少,当需要修缮的工程时间和费用超出一定的预算时,不建议采取修缮工程;装修工程一般从装修开始到装修结束,一般需要2到6个月的时间,这个需要根据装修面积和装修设计要求、还有装修公司人员配备情况来定,一般装修工程费用会比修缮工程费用高很多;\x0d\x0a4、工程量、工程人员数量不一样:\x0d\x0a一般修缮工程量比较小,局部出现小问题,一到两个人就能在短时间内搞定,但是、装修工程不一样,分不同的装修阶段流程,如:地面、墙面、顶部、水电线路等,不同阶段所需要的装修人员工种不一样,自然装修人员会比较多,这个根据实际装修需要来分配装修人员和工程量;\x0d\x0a5、工程所需材料不一样:\x0d\x0a修缮工程,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涂料、水泥、壁纸、墙布、手套、梯子、水管等简单的装修材料和工具对损坏的地方进行修补好即可,装修工程就不一样了,它需要整个装修过程所有的材料,包括水泥、沙子、油漆、地板、地砖、墙砖、吊顶、腻子粉、木料、电线、水管、开关插座等等很多材料和工具;\x0d\x0a总结:修缮工程一般是局部小面积修复、时间短、所需人员少、耗材少、费用较低;装修工程是装修面积一般较大、时间周期长、所需人员较多、耗材较多、费用较高。
摘要:房屋是我们居住的地方,房屋的环境质量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从而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房屋是一种使用时间比较长的建筑物,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时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新装修,那么建筑修缮工程和装修工程有什么区别?主要在于工程所耗时间、所需费用、工程量、工程人员数量、工程所需材料等都一样,下面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一、房屋修缮工程是什么?修缮工程是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土建、项目更新改造、设备保养、维修、更换、装饰、装修、加固等施工作业,以恢复、改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修缮一般是用在市政单位对本地名人故居、寺院道观、名胜古迹、风景胜地的建筑上面,其他的都只是修复或者是翻新。在原有建筑风格以及历史年代的基础上,进行还原性、修补性的装修,具体的装修要求是由相关部门下达,并且需要一定资质的工程单位受理,且修缮难度难于一般的建筑装修。另外修缮工程、改建工程及改造工程的区别1、修缮工程--对破损、破旧的修复。2、改建工程---原建筑主体结构基本无法继续使用,需(全部或部分)拆除后重建3、改造工程---不改变原建筑主体结构,只是对一些破损的门窗、屋面、内外装饰已经水电设施等方面改造。二、建筑修缮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区别修缮工程一般是局部小面积修复、时间短、所需人员少、耗材少、费用较低。装修工程是装修面积一般较大、时间周期长、所需人员较多、耗材较多、费用较高。修缮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定义不同:修缮是楼房中存在需要局部的施工。修缮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对一个房间或整幢楼内的局部施工。装修工程是指房屋建筑施工中包括抹灰、油漆、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和花饰等工艺的工程,它是房屋建筑施工的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其具体内容包括内外墙面和顶棚的的抹灰,内外墙饰面和镶面、楼地面的饰面、房屋立面花饰的安装、门窗等木制品和金属品的油漆刷浆等。2、工程所耗时间不一样:修缮工程是针对局部损坏、破损的地方进行修缮和修补、所用时间较短、一般几天或者一周时间就能维修完,装修工程是业主和装修公司签订付款合同以后,开始装修到装修完验收的整个过程,一般所用时间周期较长,如果业主验收不合格,装修工程还得重新改造,那么想要的装修时间还会增加,直到业主满意为止;3、工程所需费用不一样:修缮工程是针对局部小面积的维修,一般维修费用很少,当需要修缮的工程时间和费用超出一定的预算时,不建议采取修缮工程;装修工程一般从装修开始到装修结束,一般需要2到6个月的时间,这个需要根据装修面积和装修设计要求、还有装修公司人员配备情况来定,一般装修工程费用会比修缮工程费用高很多;4、工程量、工程人员数量不一样:一般修缮工程量比较小,局部出现小问题,一到两个人就能在短时间内搞定。但是装修工程分不同的装修阶段流程,如:地面、墙面、顶部、水电线路等,不同阶段所需要的装修人员工种不一样,自然装修人员会比较多,这个根据实际装修需要来分配装修人员和工程量;5、工程所需材料不一样:修缮工程,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涂料、水泥、壁纸、墙布、手套、梯子、水管等简单的装修材料和工具对损坏的地方进行修补好即可。而装修工程则需要整个装修过程所有的材料,包括水泥、沙子、油漆、地板、地砖、墙砖、吊顶、腻子粉、木料、电线、水管、开关插座等等很多材料和工具。
建质87号文件没有作废,这个文件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只是加以修编为37号文件了。 根据《政策解读》: 《办法》主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4〕75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 专家论证意见的效力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规定的范围,《办法》明确要求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论证工作,并对自己的论证意见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建质87号文件修编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越来越多,由于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事故也随之增加。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安全专项方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故修编《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广东省政府网站——《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须知;(二)评标办法和标准;(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推荐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第十二条: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赋予相应权利,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合同对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第二十五条:工程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施工等环节管理,确保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第二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设计、施工活动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对设计、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同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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